厦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六行为主因
来源:厦门日报 2011-07-05 编辑:唐丽萍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交轩 图/本报记者 王协云) 据市交警支队统计,今年上半年(1月1日至6月27日),全市共发生立案道路交通事故461起,死亡85人、受伤559人、财产损失1122241元,以上“四项指数”同比去年“三降一升”——分别下降32.01%、上升6.25%、下降33.61%、下降49.00%。 针对死亡事故,交警部门做出数据分析,希望能给出行者一个提醒,同时为交通管理者提供管理参考。 根据目前已调查结束并录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的案件全项信息(起数447起、死亡数84人、受伤数545人、财产损失1102430元),事故有8个特点。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增一倍 上半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13人,与去年同比,起数、死亡数均上升100%。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辖区:思明1起,死亡3人;湖里1起,死亡3人;海沧2起,死亡7人。 正、侧面相撞事故超六成 正、侧面相撞共发生事故311起,造成4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6.03%和51.72%。其中,侧面相撞发生事故222起,造成29人死亡,同比去年起数少100起,下降31.06%,死亡数少1人,下降3.33%;正面相撞发生事故89起,造成16人死亡,同比去年起数少74起,下降45.40%,死亡数少7人,下降30.43%。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