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鼓励外资投向十大重点发展区域
来源:东南网综合 2011-07-08 编辑:唐丽萍
7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福建省“十二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专项规划》出台,福建将鼓励外资投向十大重点发展区域。 据悉,“十二五”期间,福建将重点引进一批技术密集、产业链配套的龙头型和基地型外资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在闽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外资投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南太武新区、武夷新区、三明生态工贸区、龙岩产业集中区等十大重点发展区域。 福建利用外资省级重点招商项目筛选方向,主要包括先进制造业(信息、石化、机械等项目)、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文化、教育、医疗、旅游等项目)、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水产养殖等项目)、现代化基础设施(港口码头、铁路、高速公路、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设施项目)。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福建年均实际利用外资,按可比口径不低于80亿美元;全省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累计达到2亿美元以上;全省对外直接投资中方实际投资额超过12亿美元。 (记者 汤淌 实习生 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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