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增城聚众滋事案宣判6人获刑
来源:广州日报 2011-07-12 编辑:唐丽萍
“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5案宣判 寻衅滋事案4件5人 妨害公务案1件1人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增法宣)昨日,增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6·11”大敦村聚众滋事事件中的5起刑事案件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其中寻衅滋事案件4件5人,妨害公务案件1件1人。李忠煌、冉清华、杨发均、欧林、康川5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九个月不等;被告人赵玖付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向媒体通报案件详情 宣判后,增城法院向媒体通报了案件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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