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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清:厦物价涨幅要控制在4%内
来源:厦门网 2011-07-15 编辑:唐丽萍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厦门市将认真对待物价上涨问题。市长刘可清昨日说,涨幅要控制在4%内,如果高了,就有一些低收入的群体受不了,特别是困难群体,会影响他们生活的质量。

根据初步统计,今年1—6月,厦门地区生产总值(GDP)超过了1000亿,达到1062亿元,增长15.1%,增幅排名全省第二,仅次于宁德。

上半年,厦门市财政总收入342.2亿元,增长29.1%,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187.8亿元,增长38.8%,刘可清说,地方级财政收入的增幅超过财政总收入的增幅,说明三产开始发力了,因为三产对地方级财政收入贡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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