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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通过简政放权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来源:东南快报 2011-07-19 编辑:唐丽萍

对十大新增长区域涉及的县(市),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符合区域内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自正式投产之日起3年内,当地政府可将该企业每年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比上年新增部分50%以上奖励给企业。从省外和国外新引进的符合区域内产业发展导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财政按照引进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万分之五给予当地政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封顶500万元。

鼓励科技人员通过合作开发项目、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县域高科技和创新性中小型企业发展,对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由当地财政部门全额补助。

关键词:区划调整

此外,在区划调整方面,进一步推进城市联盟,支持福州和“厦漳泉大都市区”内城市之间、区域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加快构建同城化发展新格局。据了解,“厦漳泉大都市区”规划将于今年启动,目前正上报省政府。该规划主要涵盖厦门、漳州、泉州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设施共享、交通设施、人才资源交流互动等方面的合作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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