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考试费有新标准
来源:东南网 2011-07-21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21日讯(见习记者 周锡银) 昨日,福建省物价局就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核定律师执业人员收费标准的请求,重新核定了我省律师执业人员培训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重新核定的收费标准,律师执业人员职前培训考试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期680元,教材资料费核定为每人每期136元,每期培训时间核定为213课时。 据了解,培训单位应按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要按平均课时费相应扣除培训费。培训除收取培训考试费和教材资料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1年7月起开始执行,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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