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王安石与吕惠卿的恩恩怨怨
来源:东南网 2011-07-21 编辑:黄水来
王安石怨恨“福建子”,怨的或许只是吕惠卿日后的卖“王”自售;王安石“深悔为吕惠卿所误”,悔的或许也只是没想到处处迎合自己的吕惠卿竟然会卖“王”自售。假如吕惠卿尚未使出这最后一手,王安石或许还会把他当成是“最最亲密的战友”。但吕惠卿日后卖“王”自售的根子其实早就隐藏在当初的处处迎合之中。处处迎合,并非就是衷心拥戴。对于吕惠卿来说,万物皆备于我,王安石也不过是为他向上爬而备的阶石,这阶石一旦成了累赘,是难免要被他一脚踢开的。处处迎合,也并非就有利于新法的推行。例如,“青苗法”出台之时,就有苏辙提醒,要警惕“史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实施之中,又有韩琦相告:“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诏相违”,对此,若能及早防范,“青苗法”或许能够取得预期效果。然而,吕惠卿的处处迎合,使本来可以防范的弊端形成气候,而一旦形成气候的弊端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吕惠卿的全面攻击,对于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也就无异于釜底抽薪。所以,王安石的新法,与其说是夭折在司马光或别的什么“保守派”之手,实在不如说是夭折在吕惠卿这种借改革以营私的小人之手。 记得也是在那篇关于蔡京的文章中,我说过:“把什么人站在什么人一边他就是什么派这样的逻辑具体到历史人物的头上,往往会说不清楚。”不仅是吕惠卿,蔡京也一样。蔡京也是福建人,据说现在也有人要为蔡京翻案。蔡京在北宋后期,尤其是宋徽宗时确实力主重新推行王安石的新法,但他推行新法的举措之一,是把司马光、文彦博、吕公著以及苏轼、苏辙、秦观等123名北宋时期的仁人志士都打成“元祐奸党”,这样的作派在中国历史上很少有人能与之比肩;他推行新法的结果是导致民不聊生,揭竿而起。把这样的人拉出来作为乡贤,实在不能使乡人沾光;把这样的人拉出来作为改革的先行者,也只能玷污了改革。 王安石是应该怨恨吕惠卿这个“福建子”的,是应该悔恨为吕惠卿这个“福建子”所误的。而作为后人,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比如说,对于像吕惠卿这样的人,与其事后“深悔”,不如事前不恋“顺适之快”而有所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