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去年因公出国支出1.5亿
来源:人民网 2011-07-21 编辑:唐丽萍
(一)因公出国(境)费 体育总局的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出访参加国际比赛及适应性训练支出,双边交流、参与国际体育组织事务及体育援助。其中:参加各类比赛及适应性训练667起,8951人次,主要是参加冬季奥运会、亚洲沙滩运动会等综合性运动会和各单项运动队参加世界、洲际锦标赛、杯赛、资格赛、积分赛、分站赛、系列赛,以及地区间体育竞赛和适应性训练等;参加国际会议232起,542人次;政府间体育双边交流、参与国际体育组织事务、体育组织间交流活动等394起,1438人次;开展武术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国际推广活动及对友好国家体育援助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包括邀请外部体能、康复、技战术训练等有关专家的接待食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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