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研单位补充硕士生要公开招聘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7-28 编辑:唐丽萍
今年9月1日起,省直、中直单位所属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科研单位补充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经批准可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人。日前,福建出台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 意见要求,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政策措施,在今年9月1日前出台或完善本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要加大对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指导力度,重点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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