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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接种疫苗致残致死计划补偿
来源:新华网 2011-08-02 编辑:黄水来

  ■ 解读

  补偿前提

  疫苗合格、接种过程也规范,相关各方均无过错。

  补偿标准

  死亡补偿金将参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补偿20年。受种者的丧葬费、尸检费,以及生前诊治及康复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可获得补偿。

  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受种者,可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其他费用等6项赔偿。

  补偿单位

  接种“第一类疫苗”(即国家、北京市政府的计划免疫疫苗和应急接种疫苗)的受种者,经济补偿所需资金将在市财政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实行一次性结算。

  接种“第二类疫苗”(即由市民自费、自愿受种的疫苗)的受种者,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 链接

  每年超1000万人次预防接种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目前,北京的免疫规划能够预防16种传染病。据统计,北京每年有超过1000万人次接受预防接种。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在1978年就在中国内地率先将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白百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纳入到了免疫规划中。随后,又增加了流脑疫苗、乙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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