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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有望降低
来源:厦门日报 2011-08-08 编辑:唐丽萍

定级的对象包括:镇(街)、村(居)等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和学前班;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等级分为民办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和基本合格园4个等级,其中一级园最高。

定级后,集体和民办幼儿园将“分级收费”,政府的用意是据此建立分级财政补助机制,从而降低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即不同等级的集体或民办幼儿园享受不同的财政补助后,减少收费。

本报的消息来源说,在享受了财政补助之后,集体或民办幼儿园将遵守最高限价的规则,即每个级别,政府都将规定一个最高限价,幼儿园最后收费不能超过限价。

在此之前,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报备制——将收费标准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后即可执行,并无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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