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特大涉黑案首犯被执行死刑
来源:正义网 2011-08-19 编辑:黄水来
为垄断行业 蒙面持械伤人 2003年7月,被告人李兴涛为垄断永吉县岔路河镇民用液化气灌装行业,勾结李海峰,采取各种手段迫使其他业户停止经营。同年7月31日,李兴 涛发现本镇居民被害人孙桂林还在继续经营时,便通知李海峰,同时跟踪孙桂林。当晚11时许,被告人李兴涛电话告知被告人隋庆贵等人孙桂林运罐汽车的行驶路 线,被告人隋庆贵、齐景海受李海峰指使与被告人金海涛蒙面持械,在岔路河村委会院内将孙桂林及妻子陈淑华打伤,并将运罐汽车砸坏,经法医鉴定孙桂林腿部所 受伤害为轻伤。 2005年9月,永吉县一拉溪镇居民郭某、王某自家扒炕,在本村西河沿挖沙子,犯罪嫌疑人宋延生倚仗李海峰的势力,以他们偷他沙场沙子为由,持铁锹将郭某胳膊砍成轻伤。 称霸一方 随处寻衅滋事 2004年6月15日中午,被告人隋庆贵伙同被告人齐景海、李建军、金海涛、韩蒙等人到被害人于彬经营的龙湾宾馆吃饭。席间,齐景海、李建军等 人以上菜慢为由殴打、漫骂服务人员。被害人于彬赶到后,齐景海、李建军、金海涛将其殴打致轻微伤,与此同时,齐景海、李建军、金海涛、韩蒙将该宾馆部分设 施损毁,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5166元。 2006年3月12日晚10时许,被告人隋庆贵同胡建伟、张宝山一起到被害人崔萌经营的天亿歌厅喝酒,期间隋庆贵向歌厅服务员被害人邓光丽提出无礼要求遭 邓拒绝,隋庆贵随即对邓辱骂并殴打。当崔萌前来劝阻时,隋又对崔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崔萌、邓光丽均构成轻微伤。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