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重大决策要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来源:东南网 2011-08-20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20日讯(记者 薛辉) 昨日,省政府正式出台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福建规范行政决策,将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还将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特别更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都要及时依法处理。 重大决策失误要追究问责 省政府明确,福建规范行政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都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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