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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酝酿三年仍“难产”
来源:济南日报 2011-08-22 编辑:唐丽萍

仍没有具体出台时间

2008年年初,《工资条例》起草列入有关部门议事日程。据悉,《工资条例》将是一个高于一般部门文件的法律规定,对象包括除公务员等特殊群体之外的所有企业,而不分央企、民企。旨在重点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底层工人欠薪等问题,同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协商机制等。

《工资条例》将包括总则、工资支付、正常工资增长条件、工资协商谈判规定等相关内容。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说,“《工资条例》不会将每个条款都制定得很细,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劳动力的价格,是供求关系决定的,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框架的东西约束,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将无法得到保障。”2008年1月,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的邱小平首次对外表示,由劳保部牵头,联合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在内十多个部门组建的立法小组,已经结束调研,开始起草《工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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