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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重拳整治教辅市场 通举报电话
来源:东南网 2011-08-29 编辑:唐丽萍

对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全部召回销毁,并对有关单位给予警告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限期停业整顿处理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严禁出版单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的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以拿取回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

严查出版物市场,特别是严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从中发现,追本溯源、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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