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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民办幼儿园按限价招生可获补助
来源:东南网 2011-08-30 编辑:唐丽萍

“一揽子”举措多渠道开发民办园

对于上民办幼儿园贵的问题,《意见》也提出了“一揽子”举措。

厦门市将建立民办园分级收费管理和财政补助制度,厦门市教育部门出台分级评估标准,按一级、二级、三级和基本合格四个等级对民办园进行评估。

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愿意接受协调,实行分级收费管理制度的民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分级最高限价,四个等级的最高限价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对经正式批办且执行最高限价规定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四个等级民办园每生每月分别补助350元、250元、150元和100元(每年按九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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