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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财税新政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来源:东南网 2011-08-31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31日讯(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赖清玉)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加强经费管理的意见》,出台多项财税政策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为下一代铺设阳光求学路。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到2012年达到21%。2010年比重未达到21%的市、县,今明两年每年至少提高一个百分点。

2001年以来,我省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九年居全国首位,财政性教育经费从2001年的95.2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91.33亿元,年平均增长17%。

在筹资渠道上,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今年1月1日起,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例从1%提高到2%,就地缴入省级金库,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从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按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各市、县(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改善教育办学条件。在落实这些政策的同时,不得因此减少各类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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