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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就由谁担责”,可否?
来源:东南网 2011-09-01 编辑:黄水来

前些时日,在HK的某公交亭搭车时,见到了这样的一副公告,说的是某个议员,主张增加某个建设,并且张贴出来,接受市民的监督。这样的做法,对于提出主张的议员来说,绝对是一种非常大的压力,成或败,合理或者不合理,都是个未知数,但是既然是自己与市民了解调查后提出的主张,付诸实践后,就必须要承担可能带来的功与过。

或许,当我们每次把某一项欠妥的建设项目归咎于“有关部门”这样一个含糊的概念时,是否也应该从别人的做法中得到一些启迪?法律上常有这么个术语,叫做“谁主张,谁举证”,结合上面提到的画面,何妨也来个:“谁主张,谁担责”,不知可能么?或许可能吧,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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