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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厦门还未有新增备案购物卡
来源:厦门商报 2011-09-02 编辑:黄水来

据悉,尽管在《通知》中并未就“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的监管提出明细的要求,但5月31日,央行明确表示,将“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人的监督检查”,并核发《支付业务许可证》。而一些业内人士则认为‘单用途预付卡’相对不会受到严厉监管。据商务局介绍,无论是哪一种支付卡,都必须符合按照人民银行发出的管理通知要求。根据《通知》的规定,今年的购物卡申请备案,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二是实施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三是实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不过,购物卡在消费的时候不需要使用实名,因此和以前的卡没有什么区别。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厦门市去年已备案购物卡销售12亿。这仅仅是已经备案的数十家企业的数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商家而言,这种商业预付卡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其销售业绩的提升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不过据了解,厦门市今年的购物卡备案工作,依然还是受到该意见的影响,不少的商家都延迟了今年的备案计划。据悉,到近期为止,厦门市已备案购物卡仍然截止在去年的12月底的备案数量,也就是目前还未有新增购物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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