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新政
来源:东南网 2011-09-11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11日讯(记者 潘园园 吴宏雄)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福州、厦门两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所有设区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福州、厦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福州、厦门市达到50%。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从源头“瘦身”,垃圾减量是治理的根本途径。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 逐步推行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引导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企业到社区、家庭从事垃圾回收。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转运、处理全过程监控。 “十二五”期间,各设区市每年要确定不少于20个的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小区和机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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