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力保九成外来工子女读公办校
来源:泉州晚报 2011-09-13 编辑:唐丽萍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申办外来工子弟学校 晋江每年都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中招、初招以及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方面实行市民待遇,农民工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幼儿园小学入学、升入初中、升入高中方面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权利。不仅如此,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在评优评先、入队入团、社会实践、升学等方面也与本市学生获同等对待。今年,晋江针对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开展了首届“十佳百优”评选活动。 晋江“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义务教育阶段94%以上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同时,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个人、团体等社会力量依法申办外来工子弟学校,引导他们通过校车接送、提供午餐,解决双职工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政府通过提供已撤并校舍(或低价租赁)、扶持改建旧校舍、简化办事程序、增加部分设施设备等方面尽力给予支持。自2009年秋季起,晋江市财政为在农民工子弟学校就学的农民工子女提供学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40元/生·年,中学180元/生·年;自2008年起,同步为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为加强对学校的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晋江市财政还拨付资金支持农民工子弟学校聘请保安,标准为600元/人·月,支持农民工子弟学校购买校车,标准为每部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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