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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设区市将试点为残疾人预留岗位
来源:东南网 2011-09-21 编辑:唐丽萍

政府摊位残疾人优先经营

我省还将出台政策措施,鼓励与扶持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对当年批准享受政府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贴息政策的本省自主创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无偿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费1万元;对当年批准享受政府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贴息政策的本省自主创业并安置2名以上(含2名)残疾人就业的本省盲人、聋人高校毕业生,无偿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费2万元。

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协调有关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落实经营场地,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协调相关部门,将政府兴办的商铺、摊位和便民服务网点优先安排残疾人经营,并在摊位费、租赁费、管理费方面给予免费或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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