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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残疾人将有望减免四种费用
来源:东南网 2011-09-27 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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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拟立法加强残疾保障力度 抢救性康复有望免费

26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残疾人抢救性康复服务、教育、旅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望免费。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詹毅介绍,0至6周岁是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的最佳时期。 例如,0至6周岁是治疗听力和语言障碍最关键的时期,一旦错过抢救性康复的最佳时机,今后难以补救;6周岁以前进行早期康复和干预,半数脑瘫儿童可以显著改善功能,减轻残疾程度。因此,倘若残疾人抢救性康复服务免费,可惠及全省4.55万名0至6周岁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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