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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来源:东南网 2011-09-27 编辑:唐丽萍

资金申请

每学年秋季注册时申请

符合条件的幼儿,如何申请?《通知》介绍,每学年秋季注册时,拟申请补助的幼儿的监护人需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家庭居住地村(居)委会核实、签署意见后送幼儿园核实、签署意见。

幼儿所在幼儿园组织审核汇总后,于每年9月2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幼儿园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补助款。

《通知》特别指出,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应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对于已确认符合补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在后续学年度注册缴费时,幼儿园应当直接按财政补助标准对补助对象予以减免保育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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