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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价商品房用地将不再价高者得
来源:东南网 2011-09-29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29日讯(记者 薛辉) 今后,我省不同用途经营性用地将实施“差异化的供地方式”。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通知》日前出台,要求:

今后,商业、娱乐、高档公寓住宅将控制供地总量,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进行“拍卖方式供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则跳出“价高者得”的限制,综合考虑房价、户型、企业自有资本、企业信誉、开发业绩、消费者评价、社会责任等多项指标,实行“综合招标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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