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企原副总经理贪污606万美元
来源:京华时报 2011-10-17 编辑:唐丽萍
被控涉贪等三宗罪 贪污罪 起诉书称,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宋军利用担任青远副总等职务便利,和一名台商邓某共同投资买卖租赁船舶,贪污公款高达606.5万美元。 受贿罪 宋军被控在合伙购买船舶期间,向邓某索要净利润的20%用于处理关系。邓某同意后,将100万美元汇入宋军指定的账户。 宋军案侦办时间长达一年半,去年11月,青岛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妨害作证三宗罪对宋军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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