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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2个小区年内将试点垃圾分类
来源:福州晚报 2011-10-24 编辑:唐丽萍

福州将建成

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福州、厦门两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所有设区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福州、厦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福州、厦门市达到50%。到2025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十二五”期间,全省各设区市每年要确定不少于20个的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小区和机关单位。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通讯员 许流钦/文 陈建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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