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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建建筑元旦起必须过节能关
来源:东南网 2011-11-05 编辑:黄水来

此前,导报报道了建设部门制定的 《厦门市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点》,目前,该要点已经正式出台。其中,多个要点值得注意。

比如,室外场地设计宜减少硬化地面,增加绿化面积,不提倡到处是水泥地。居住建筑的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公共建筑屋顶的透明部分,面积不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

新建的12层以下居住建筑,以及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集体式工厂宿舍等热水消耗量大的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并应与建筑实现一体化。如果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应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

对于政府投融资的建筑项目,以及属三级以上民用建筑的商场、酒店、医院等建设项目,则应当利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波浪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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