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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建设人才公寓 分三个档次
来源:东南网 2011-11-08 编辑:黄水来

申请人才公寓需具备什么条件?

据了解,申请租赁、购买人才公寓的条件有:在福州五城区范围内的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在市本级建立公积金账户,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开始在市级或马尾区缴纳养老保险,其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任何房产(或本人、配偶及日常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近五年内在福州无房产交易。

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申请租赁、购买人才公寓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经人事部门认定,属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获得者、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各类人才;(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杰出人才;(三)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人才(含在体育、文学艺术等方面获国际、国家级奖项的特殊人才);(四)福州市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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