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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门设“性交易专区”遇阻
来源:东南网 2011-11-08 编辑:林洪熙

昨天下午,县警局办新“社维法”娼嫖都罚说明会,龟山警方这才发现,周是新法“被告”,不再因证人不罚,连忙通知重制笔录,将以“嫖客”开罚,因首次被罚,以最低1500元开罚。

阮女虽否认为周色情按摩,警方表示,依规定,阮姓女子也被依规定裁罚最低1500元罚款。周与阮女成为桃园县实施新“社维法”后第一件“娼”、“嫖”裁罚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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