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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雇未成年少女提供性服务遭判
来源:东南网 2011-11-08 编辑:林洪熙

东南网11月8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一间酒店涉嫌雇用未成年少女脱衣陪酒,员警佯装酒客进入店内,查获3名未成年少女,将黄姓业者等8人移送法办;高雄地方法院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他们1年2个月到4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去年11月4日,员警佯装成客人到制服店消费,查获该店雇用3名16、17岁少女提供性服务,并以“大小支”(性交、口交)作为暗号,当场逮捕黄姓负责人等8名嫌犯。

判决书指出,位在新兴区某栋大楼5楼的酒店,除规定小姐穿着清凉制服陪酒,任由酒客抚摸外,还得裸露胸部、私处跳舞取悦客人,有时还会由少爷或干部带到13楼的房间,提供性服务。

该间酒店戒备严密,不仅在包厢内设置电子锁,由领有磁卡的干部或少爷刷卡才可进入,还在里面装置警示用小屏幕,若见警方巡逻,即显示“小海豚”提醒小姐穿上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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