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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定禁止私下炒卖出租车牌照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2011-11-12 编辑:林洪熙

建立健全机制严打非法营运

各地要组织交通、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监控手段和措施,彻底清理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在大型商业网点、交通枢纽、车站、码头客流集散地等重点地区,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营运团伙等重点对象,要采取联合执法、综合监管等形式坚决予以打击,为出租汽车的正常运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秩序。

合理制定承包费管理费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出租汽车承包费、管理费标准,并督促企业执行。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转移营运风险等行为。

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的劳动关系,出租汽车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为驾驶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保险费。对出租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注意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纠正,不能简单粗暴,以罚代管。

机场车站划定专用候车区域

另外,我省还将进一步完善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及时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汽车营运成本的影响。各地要加大加油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合理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站点,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共同场所划定出租汽车专用候车区域,方便群众出行。加快出租汽车智能化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等先进技术,积极推行电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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