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西城安置房产权定为经适房
来源:新华网 2011-11-16 编辑:黄水来
昨天,市住建委下发了《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对接安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东城和新西城疏解人口的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定性为经济适用房,但不受普通经适房“五年内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 据了解,本市定向安置房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管理,一是按照经适房产权管理,一是按照限价房产权管理,均不受“购买5年才能上市交易”这一条件限制。此次下发的《通知》对首都功能核心区疏解人口对接安置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问题一一进行了明确。首都功能核心区,主要即新东城和新西城。 《通知》中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经适房产权。但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经适房交易限制。普通经适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的按“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政策补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补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价差的70%。新东城、新西城的安置房的交易时间则不限,只需由购买人按成交额的3%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可。 东西城安置房仍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要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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