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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困难居民患大病可申请10万补助
来源:东南快报 2011-11-25 编辑:黄水来

持身份证等4种证明去申请救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持身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证明、开设银行卡或存折来申请大病救助。

这些资料中的证件原件在县(市)区红十字会当场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复印件加盖红十字会公章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收留作为附件与申请表一同报送。已接收的申请资料均不退还。

经过初审、复核程序后,对于申请人资料不全、手续不齐、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县(市)区市红十字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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