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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医药品合作 厦门欲做"药引"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2011-11-28 编辑:林洪熙

两岸共同研发新药

台湾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人康照洲表示,2010年底两岸两会签订的《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议》)已生效,希望通过《协议》的签署,推动两岸在新药研发及临床试验的合作,为产品品质把关,减少重复人体临床试验,加速新产品上市规划。专家也认为,此举如果得以落实,未来将有效缩短新药在两岸上市的时程,并降低相关成本。

“大陆近期提出的十二五规划方案大力支持新药和新医材的发展,为两岸在这方面的研发合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康照洲认为,应针对两岸共同关切的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加强新药和新医疗器械的研发合作,共同走向国际市场。

台湾中华中草药生技发展协会理事长杨荣光则认为,台湾在中草药发展上有许多优势,未来两岸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在两岸中药材品质安全标准及检验方法互认上加强合作,有助于将中医药事业共同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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