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专项审计基金会募捐款项
来源:人民网 2011-11-29 编辑:黄水来
东方网11月29日消息:重大公益项目,参与救灾的募捐,今后均有望接受第三方注册会计师的专项审计,并向社会公布。 昨天,民政部在其官网公布了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拟施行日期,为明年1月1日。 按照《通知》规定,从明年开始,凡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以及其他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都须聘用有权威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依法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除此前已规定的年度审计、(法人代表)离任和(理事会)换届审计外,《通知》还首次明确了“专项审计”的范围:收到或支出资金占当年募捐总收入或总支出1/10的重大公益项目,参与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的募捐活动,在结束后都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为避免审计频度加强,令基金会和公益组织不堪经济负担,《通知》特别推出了“公益审计”概念,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为部分确有经济困难的基金会提供公益审计服务;同时对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公益项目运作规范的优秀基金会,民政部门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奖励形式,全额或部分承担审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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