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开发商欠薪 福建省出招应对
来源:东南网 2011-11-30 编辑:黄水来
企业有欠薪史 要交工资保证金 楼市寒冬下,不仅开发商感同身受,相关政府部门也感觉到其中可能引发的欠薪问题。 今年11月1日,省住建厅发出关于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省住建厅指出,当前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在宏观调控背景下,资金普遍紧张,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可能提早出现。特别是2012年元旦、春节临近,企业工资支付时间集中、压力增大,拖欠工资、欠薪逃匿等问题将会增多。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拖欠工资情况进行排查。在明年元旦前,要求各地建设局深入施工现场调查工地欠薪情况,督促整改。对因恶意欠薪而导致群体事件的施工单位,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限制其资质申报和投标资格。同时,要求开发商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将工程款及时拨付给承建方。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拖欠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要先行垫付;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 今年3月,省人社厅、省经贸委、省交通厅等11个部门和单位已联合发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要求以往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据省人社厅有关人士介绍,3年来,在福建省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在当地人保行政部门指定银行预存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存标准为:承包大型项目的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总承包企业不低于5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不低于30万元。该保证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