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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4.2:1
来源:人民日报 2011-12-02 编辑:黄水来

4个方面差距扩大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杨黎明介绍说,改革开放初期,工资改革的重点是打破“平均主义”。现在,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的工资分配体制初步建立,但面临新的问题,就是工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差距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行业、企业间工资差距扩大。2010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6539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759元。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70146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16717元。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2∶1。上世纪80年代,我国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基本保持在1.6—1.8倍左右。世界上多数国家行业间差距在1.5—2倍左右。企业间工资差距更大。2010年调查上海某银行员工工资及奖金人均为29.66万元,员工的其他福利人均6.08万元,合计35.75万元,是当年城镇单位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

——城乡收入差距扩大。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919元,二者之比达3.23∶1。1990年,这一比例为2.2∶1。世界上多数国家这一比例在1.6以下。

——地区收入差距扩大。2010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上海市为66115元,最低的黑龙江省27735元,最高最低之比为2.38∶1。1990年我国地区间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比为1.84∶1。

——企业高管薪酬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扩大。据统计,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2010年为66.8万元,是当年全国平均工资的18倍多。而部分私营企业、简单劳动者的工资偏低。2010年,城镇私营单位中的住宿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组织三个行业中就业人员月均工资收入在1461元以下,不到城镇单位企业在岗职工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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