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质量若不安全 企业要被重罚
来源:东南网 2011-12-03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3日讯 (驻福州记者 林芹)全国首个关于茶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 我省促进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提交昨天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 二审稿更加关注茶叶的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不合格茶叶者将付出产品被没收和高额罚款的沉重代价。 一审稿规定,我省将建立全省茶产品质量可溯源体系,未建进货查验记录的最高拟罚2万元。采纳一审中委员的建议,二审稿增加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 在法律责任方面,二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农业(茶业)行政管理部门对生产中使用剧毒、高素、高残留农药的茶叶产品予以没收,同时规定销售不符合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茶叶产品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不合格茶叶产品;不合格茶叶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20000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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