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率先出台物业服务地方标准
来源:东南网 2011-12-08 编辑:黄水来
相关报道: 福建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实施 停车费业主大会决定 福州新闻网讯 今后小区公共场地停车收费应由已成立的业主大会决定。记者7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服务质量评价方法,规范于本月起开始实施。 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 要与开发商完成承接查验工作 《规范》明确,开发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在现场查验的20日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等。 根据《规范》,现场查验应形成书面记录,物业服务企业应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相应文件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