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福建省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2011-12-14 编辑:林洪熙

个体户:“算是增收了”

调高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减轻小型和微型企业负担,尤其是个体户税收压力将大为缓解。

如增值税,目前福州国税局按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征收增值税,税率一般为3%,假设某个体户月销售额为6000元,每月须缴180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20000元以上,则无需缴纳增值税,该个体户每年可省2160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国务院:明年上海试点增值税改革
·福州上调非住宅土地增值税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