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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2011-12-14 编辑:林洪熙

在营业税方面,在福州经营小吃店的张先生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吃店每月的营业额约为5000元,按原起征点,每月需缴营业税250元;而明年福建省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20000元,他每月就能省下250元,一年足足省了3000元,“这省下的费用就可以算是自己增加的收入了”。

据了解,营业税起征点是为鼓励个人(个体工商户)自主创业自主经营并不断发展所给予的税收优惠,只有在个体经营月收入没有达到一定规模时才可享受营业税优惠,与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是有本质区别的。当经营收入达到规定额度要就其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而不是扣除规定额度以后再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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