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三明永春获国家卫生城镇称号
来源:东南网 2011-12-21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1日讯(记者 储白珊)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国家卫生城镇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区),泉州市永春县城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据悉,国家卫生城镇每三年复审一次。全国爱卫办于今年6月至10月对2007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进行了复审。我省荣获国家卫生城镇称号的市、县取得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国家卫生城镇的典型示范作用。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