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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三明永春获国家卫生城镇称号
来源:东南网 2011-12-21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1日讯(记者 储白珊)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国家卫生城镇命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福州市、厦门市、三明市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区),泉州市永春县城被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据悉,国家卫生城镇每三年复审一次。全国爱卫办于今年6月至10月对2007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进行了复审。我省荣获国家卫生城镇称号的市、县取得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国家卫生城镇的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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