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所有无环保标志车辆将禁止上路
来源:东南网 2011-12-23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23日讯 (记者 郑友贤)昨日的厦门市市长专线电话专题,由厦门市环保局局长谢海生接听,解读明年6月5日开始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据悉,明年初,厦门所有没有贴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部分路段禁止黄标车行驶。具体的时间安排,以厦门市交警支队的通告为准。 谢海生说,截至今年6月,厦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6.8万辆,其中汽车42.6万辆,预计年底将突破45万辆。“为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厦门市早在1999年就率先制订《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对机动车检测、维修、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2004年修订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对冒黑烟车辆等现象进行了严格限制。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原有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无法满足现有的管理需求。因此,制定法规,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制度势在必行。”谢海生说,《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出台的。 据介绍,对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标志管理,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的一种先进模式和有效手段,环保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为强化监管,《条例》规定,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的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标志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得在本市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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