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商务部、国台办正式发函通知,厦门市和天津市正式被列为国家“两岸食品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试点城市可围绕城市物流配送、食品冷链物流及信息化建设等主题,按照两岸食品物流项目工作小组协商的内容开展。(记者付敏、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