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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厦交通管理新增"重罚"条款
来源:厦门日报 2011-12-29 编辑:黄水来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王元晖)《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不少条款新增“重罚”这一关键字。

逆向行驶将罚500元

《规定》增加一条罚则:在桥梁、隧道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处以500元罚款。

《规定》中设定了13项针对机动车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罚条款,罚款分为100元、200元、300元和500元的顺序递进。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的处罚,罚金最高。与其并列的,还有逆向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司机都将付出500元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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