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实施23条强力政策支持台企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1-12-31 编辑:林洪熙
5、简化台商投资连锁经营门店登记程序。除有文件规定需审批的外,台商投资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6、放宽台商投资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台商投资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的; 从事电子、生物、高新科技以及从事服务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的,允许其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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