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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十年看海西 海西窗口在平潭
来源:东南网 2011-12-31 编辑:黄水来

□延伸阅读

平潭总规出台始末

2009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探索进行两岸区域合作试点”。

2009年7月底召开的中共福建省委八届六次全会正式作出了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决定。

2011年3月,“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年3月启动平潭综合实验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国际招标,从20多家国内外规划设计单位中选出德国、英国、日本、台湾等4家参与编制,台湾中兴工程顾问公司提出的“幸福宜居岛”方案获得一等奖。以“幸福宜居岛”为主体,吸纳各家优点,最终形成了总体发展规划,2010年7月经福建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牵头先后4次征求国家相关部委意见、多次修改审定后,上报国务院审批,于2011年11月18日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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