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出台政策扶持企业节后用工
来源:东南网 2011-12-31 编辑:黄水来
机构一次性输送劳动力20人以上,企业老员工一次性推荐首次来榕就业员工3人以上,只要引进劳动力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即均可获得奖励。奖励标准按引进劳动力人数,每引进一位奖励200元。 据福州市人社局数据,今冬明春福州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依然旺盛,用工需求约4.57万人,与去年同期需求人数相近。为扶持当地企业招工,福州市人社局除了出台“以工引工”的办法,还将收集的企业用工信息制作成《福州市就业服务信息》(春风卡)发放,并于春节后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到劳务输出地举办专场招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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