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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者死亡过半残存者生无可恋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2-02-09 编辑:陈玮

2007年,陈金奎、谭从华、李光秀等27名仍然在世的尘肺病患者再次向洛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鑫元公司和当初的工队负责人,请求判令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后期医疗费,并承诺:此事就此了结,以后不再追究被告任何民事责任。这次诉讼历经败诉、上诉、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到2009年7月份,他们终于等到了比较“理想”的判决,判决基本认同了他们9万多元的诉讼标的,但还是按照4∶4∶2的归责法,判定尘肺病患者们承担20%的责任。

同样的,要想拿到这笔赔偿款,他们还需等待、协商、妥协、“打折”。

这期间,有人在等待中含恨离世,有人则做着最后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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